離岸基金
標準化的離岸基金架構
離岸基金的注冊地通常為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離岸群島。基金選擇在這些地區成立,通常是因為這些地區對于基金的監管相對較松,同時當地政府豁免該基金來自于非當地收入的稅收,此外,有的地方還準許基金成立后可向全球公開發售。
目前在開曼群島各種類型的基金數量多達6000多只。而作為后起之秀的BVI自1998年開放離岸基金市場以來,已注冊的受監管的基金數量達到3400多只。目前百慕大也有1600多只注冊的集合投資計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數字并不包括龐大的依照當地法律可以享受監管豁免的基金數量。可見在離岸群島注冊基金已經成為眾多基金的首選之一。
為何絕大多數的離岸基金設立采用有限合伙形式?
1、避免雙重征稅;
2、可以向有限合伙人進行實物分配;
3、基金普通合伙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控制合伙企業;
4、普通合伙人可以分享基金的利潤,而且可以享受資本利得稅待遇而非普通所得稅待遇;
5、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時間有限,一般事先約定;
6、有限合伙人僅就其出資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
7、具有操作靈活性和商業保密性;
8、有限合伙通常可以依據修訂的美國《1986年國內稅法典》第351節的規定設立成為免稅體。
9、有限合伙制企業只需登記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注冊辦公室地址、合伙目的、合伙期限(允許無限期合伙)等基本資料,無需向開曼群島任何政府機構提供有限合伙人的名單和出資情況。
離岸基金的開戶
離岸基金從公司法的角度來看,本質上它仍然是一個免除型(exempt)的公司,沒有任何賦稅,區別是它通過章程(備案登記,并符合基金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定義了公司與投資者以及其他相關利益角色的關系,而成為了一個基金。
所以離岸基金的開戶,可以在基金成立的任何階段,只要公司成立就可以進行。一般帳戶不會開在當地,而是可以優先考慮開在香港和新加坡等地。另外在僅僅開始運作之后還有兩種帳戶,一個是cash account現金帳戶,管理員以基金的名義開設的,所有的投資在進入投資帳戶之前,都要進入此現金帳戶,并經過管理員的核準(KYC)才能進入投資帳戶。投資帳戶當然是指基金實際運作的時候投入到其他金融機構中的帳戶。
離岸基金的設立流程
1. 投資項目的選擇與調查
2. 基金經理Manager,基金管理人Administrator的選定
3. 請當地持牌照的顧問撰寫法律文件并做登記設立基金。
4. 開設Cash Account與Investment Account
5. 投資人入資進Cash Account
6. 基金管理人進行盡職調查KYC
7. 基金經理發出指令允許基金管理人將資本轉入Invest Account
8. Broker運作
9. 基金管理,包含行政,會計,財務,凈值計算NAV ?alculation 等,一般為月報或季報
離岸基金維持費用
以簡單的PE為例,收費內容包括:一年的政府費用、顧問費用、基金管理費用及費用。如果是Hedge Fund費用比簡單的PE高。